拒执罪的构成、启动程序、具体拒执行为和典型案例解析
- 分类:律师普法
- 发布时间:2022-06-0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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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的构成、启动程序、具体拒执行为和典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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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艳平、马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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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0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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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在实践中,哪些主体能够构成拒执罪、如何启动拒执罪程序、启动程序需要哪些证据资料、实践中都有哪些拒不执行行为呢?
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及案例对此加以分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拒执罪的犯罪主体
拒执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有义务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既包括被执行人,即主债务人、担保人,还包括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如被法院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次债务人。
参考案例:(2019)闽0821刑初291号。
二、拒执罪的调整对象
拒执罪是1979年刑法规定的罪名,当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还未制定,法院生效裁判文书限于判决、裁定。故,历史上该罪曾局限于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随着经济发展、法律体系完善以及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种类的增加,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2,明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三、拒执罪拒执行为的起算时间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起算时间从相关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而不是从执行立案时起诉,更不是从执行裁定生效时起算。
参考案例: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案号:(2014)温平刑初字第314号)
四、拒执罪的管辖法院
根据拒执罪司法解释第五条3,拒执罪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4。
五、拒执罪的启动程序和路径
拒执罪的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拒执罪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如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后不予移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申请执行人可根据拒执罪司法解释第三条提起刑事自诉。
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还可通过检查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参考案例:(2019)沪0118刑初1569号。
此外,需注意的是,根据拒执罪司法解释第二条以及最高院问答回复5,执行义务人违反财产报告义务或限制消费义务,只有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才认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成立犯罪。
六、拒执罪的证据材料
七、拒执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典型案例
法律依据:
典型案例:
法律依据 |
典型案例 |
判决结果 |
立法解释 第一项 |
(2019)沪0118刑初1569号 甲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原法定代表人吕某在一审宣判前至二审宣判后,先后变更被执行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致使在执行阶段无法找到资产。 此外,在甲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吕某要求合作企业将被告应收工程款以银行汇票形式支付给自己,后又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由其实际经营负责的其他公司,并使用该公司账户资金用于甲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到案后,如实供述并全部履行。 |
甲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2019)陕01刑终785号 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因被告人王某向法院提供未实际居住地址作为送达地址,致使法院执行文书未能被被告人实际接收,因自身故意导致的未能实际接收法律文书行为本身即为拒不执行行为。在调解书生效后,将自有奥迪牌 Q5小型越野客车以 20万元价格过户至其姐姐名下,躲避执行,恶意处置财产。 |
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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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 第二项 |
(2021)沪0101刑初253号 陈2作为担保人,在未完全履行相应执行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所拥有的与封某(其前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中70%份额转让给他人,并从他人账户收入钱款320余万元,被告人陈2将所获取的款项划转给其他个人、归还银行贷款、取现等花用殆尽,而未继续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
陈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2021)冀0209刑初71号 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为该案做出担保,并提交保证书及担保财产(房产一套、小型汽车一辆)。后,谢某将担保房产转让他人,并将转让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到案后如实供述,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
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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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 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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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821刑初291号 法院向被告单位丰华公司(协助执行义务人)送达了提取扣留被执行人在丰华公司的未结工程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被告人与丰华公司董事长游某达成私下协议,丰华公司根据被告人提供的委托书、协议书,将未结工程款55万元转移至被告人刘某指定个人账户,未用于履行案涉生效调解书、裁定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被告到案后,游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
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游某犯拒执罪但免于处罚;丰华公司被判处罚金六万元 |
(2019)浙09刑终119号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为逃避判决、裁定的执行,离开本地并更换联系方式,任由其父母居住在抵押房产内,以此阻碍法院执行,多次劝说仍拒不腾退房屋。 |
二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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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二项 |
(2016)皖03刑终111号 被告人常某执行过程中,伪造债权人“收条”,虚构履行执行义务的事实。 |
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司法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三项 |
(2021)鄂10刑终19号 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人丁某将本人持有的A公司价值1535万的股权转让,变相转移其名下财产。后,在法院冻结丁某持有的B公司股权并拟处理该股权偿还债务时,丁某手机关机,无法联系,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丁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 |
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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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 第四项 |
(2021)鲁01刑终53号 人民法院因合同纠纷案件对某小区房产进行整体拍卖,并在小区内张贴执行公告。执行过程中,邱某(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向人民法院对已经查封的房屋提出查封异议,并向法院提交倒签日期的房屋转让合同、收据。致使人民法院立案并召开执行听证,妨害司法秩序,且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二审审理期间,邱某近亲属将涉案房产腾空并移交执行机关。 |
二审期间被告人履行全部执行义务,依法酌情从宽处理,改判为一年八个月十五日。 |
司法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 第六项 |
(2016)豫0883刑初296号 执行局工作人员到被告人王某家,在对被告人进行司法拘留时,被告人拒不配合,并用十字耙将执行局工作人员苏某脸部、背部打伤。 |
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司法解释 第三条 |
(2019)湘12刑终136号 李某被判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清除设置在其房屋边道路上的障碍物,恢复道路通行,排除对胡某道路通行权的妨害,未主动履行。司法拘留后,亲属清除障碍,释放后再次堆放树木,致使道路无法通行。(对行为履行义务) |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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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执罪客观行为既包括对财产给付行为的拒不执行,也包括对行为履行义务的拒不执行。
2、拒执罪在量刑时,一般参考拒执罪司法解释第6条,对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八、结语
司法权威不容质疑,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均应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勿挑战法律底线。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简称“《刑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简称“立法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法释〔2020〕21号)(简称“司法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5.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修改拒执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的答复(2018.11.8)(简称“最高院问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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