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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08.12-2024.08.18)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4-08-19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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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08.12-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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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公布

行业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

▪ 最高检发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依法从严惩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解答》共4部分15条,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欺诈发行证券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违规披露、不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认定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解答》坚持零容忍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以及其他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明确“情节特别严重”升档情节的把握标准,充分发挥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升档法定刑的震慑作用。明确对于欺诈发行证券后,在持续经营阶段又实施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以及为欺诈发行证券向金融监管单位或人员行贿,又构成行贿犯罪的,均数罪并罚。

《解答》要求,对立案追诉标准要准确理解适用。两罪多项标准没有先后适用顺序,符合多项标准的必须全部查明;“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可以参照民事判决或者依法委托专门机构出具测算报告;详细规定了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以及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涉及数额占比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解答》明确,对公司、企业违反规定在账目上作跨期确认的,伪造财务数据后又实施虚假平账行为的,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公司、企业人员较多的,坚持分层分类处理;对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6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加强保护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就建立健全移交救护协作机制、合力做好涉案活体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达成共识,并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下称《纪要》)。

该《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原则,就信息共享及案件移送、证据收集固定协作、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日常联络、跨区域协作、实践探索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纪要》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活动中,发现案件涉及活体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报同级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应当移送检察机关。

《纪要》就建立刑事诉讼证据收集固定协作机制和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送机制提出意见,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尽快完成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证据保全工作,并及时将涉案活体野生动物依法依规移交同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处置。各部门应加强协作,根据查清的案件事实,在案件办理的相应阶段,根据各自职权依法出具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查封、扣押、没收手续,为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合法依据。

《纪要》明确建立各部门日常联络机制和跨区域协作机制。对于跨区域案件中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指定的机构应根据野生动物习性,及时、科学、就地、就近开展救护工作,符合放归野外条件的,优先考虑放归野外。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移交救护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公布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立法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对上位法已经有明确具体规定的内容,不作简单重复照抄;结合本市实际,对上位法授权性、原则性规定进行补充、细化,对本市动物防疫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实施办法共二十七条,不分章节。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优化管理体制,夯实动物防疫责任体系;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动物疫病风险源头防控。三是加强全链条监管,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效能。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3日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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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

8月15日,2024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福建三明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开幕式,并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

一是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牢记“国之大者”,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定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助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创新发展。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制度机制和人才队伍;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体系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积极配合支持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四是促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促进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惩治与预防的双赢多赢共赢。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主管机关沟通配合,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协同保护制度机制,形成共抓大保护合力;五是中国环境司法故事广泛传播。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环境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以鲜活案例事例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国之治”,助力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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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五章六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相关定义和监管主体等。二是合规管理职责。分三节分别明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设置与职责,以及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置首席合规官,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三是合规管理保障。完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履职的相应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机构为合规管理部门配备充足、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人员的专业性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明确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等履职保障。四是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等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追责,加大惩戒力度。五是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日期及过渡期等事项。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6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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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依法积极稳妥审理相关案件,助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好新质生产力的实质内涵,展示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完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五件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在促推协同转型。二是重在促推创新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起主导作用。三是重在促推绿色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四是重在突出问题导向。五是重在促推全面转型。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旨在表明依法惩处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努力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法治保障。同时通过森林保护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林木采伐,依法依规申请采伐许可,科学合理实施修复措施。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最严法治理念,全链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二是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森林作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源,兼具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人民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认罚,积极通过原地补植、异地修复、认购林业碳汇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情况,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要求,依法妥当处理相关案件,引导行为人从“森林资源破坏者”转变为“森林生态修复者”,促进森林生态有效修复;三是坚持公正司法与以案说法紧密结合,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林木采伐方式和采伐量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再生产问题。为了防止滥伐林木等情况,法律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林木必须依法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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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更加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与认同,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喀斯特溶洞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涵盖水环境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湿地资源保护、矿山恢复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等领域,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的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检发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8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更好预防和阻止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郭某某遗弃案,马某某、丁某某盗窃案,隋某某故意伤害案,文某甲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侯某被故意伤害案及李某贩卖毒品案。这其中既包括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案件,也包括抚养费纠纷等民事案件;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等举措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社会,也着力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失管、失教等问题。

本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此次选编案例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的调查评估与分类施策。二是以合作联动为基础,汇聚专业力量凝聚保护合力。三是在高质效办好个案的基础上,注重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逐步细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同时将家庭教育指导和督促监护、关护帮教、临界预防、被害人综合救助、控辍保学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3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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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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