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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12.23-2024.12.29)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4-12-3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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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12.23-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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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决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

▪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行业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 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 证监会发布5项金融行业标准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3批指导性案例(国家赔偿专题)

▪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第二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

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包含9个方面45个条目,组织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探索创新、加强评估问效提出了要求。

《纲要》提出,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人民法院主责主业,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司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健全人民法院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各审判条线、审判领域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纲要》提出,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重点围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公开工作,提出具体深化完善举措,全面准确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效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进一步推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制度体系,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公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指出,制定该规定是为了正确审理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件,依法保障海峡两岸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申请人仅提出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人民法院对应否认可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具有给付内容的,人民法院在受理认可申请及作出认可裁定时,应当向申请人释明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交的材料,修改后的规定明确,身份证明材料在中国大陆以外形成的,申请人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已经生效。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为缺席判决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台湾地区法院已经合法传唤当事人的证明文件,但判决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最高法还就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对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不予认可的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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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已于2024年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行。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公平公正处理。

本批复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批复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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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保障和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指引》规定,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加强跟踪,促进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对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审查,《指引》要求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部门自登记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终结,重点围绕在案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不起诉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和是否具有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审查终结后,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叙述案件事实,依法提出制发检察意见或终结审查的处理意见。

《指引》明确,承办检察官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检察意见书》。《检察意见书》应当包括被不起诉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及证据,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以及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情况等内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认为需要向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应当层报与该行政主管机关同级的检察院决定并提出。

《指引》对案件的跟踪督促进行了规定,要求《检察意见书》应当载明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自收到《检察意见书》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处理结果或者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具有不予回复、不予行政立案、无正当理由不予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形的,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督促其纠正。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9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9章81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五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相关定义和监管主体等。二是合规管理架构和职责。明确合规管理架构、合规文化培育、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设置与职责,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等事项。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三是合规管理保障。完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履职的相应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机构为合规管理部门配备充足、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人员的专业性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明确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预警提示权等履职保障。四是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等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追责,加大惩戒力度。五是明确《办法》施行日期及过渡期等事项。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根据公司法的最新规定,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下同)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等要求。一是允许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优化监督机构设置。可以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也可以选择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监事会或监事。二是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机构,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职工监事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股东、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结合实际推进章程修改和人员选任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行业资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与公司法的衔接,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决定》根据公司法有关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要求,对现行部分规章作出修改,保持与公司法的协调一致。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监事会设置有关规定,明确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不再设置监事会。二是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强化对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相关交易应由董事会审查批准。其中,对于交易金额较小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统一作出决议。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平衡公开原则与保密要求,增强规则的系统性、全面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规定》总结借鉴了现行监管规则关于暂缓、豁免披露的规定,结合市场诉求做了提升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豁免方式,坚持披露原则。明确暂缓与豁免包括暂缓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等三种形式。同时,要求审慎确定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范围。二是明确豁免事项,便于实践执行。将暂缓与豁免事项分为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信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两大类。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压实公司责任。要求上市公司制定豁免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实施登记管理。四是加强外部监管,防范滥用风险。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国证监会拟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一是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强化披露要求;二是优化定期报告结构内容,减少冗余信息、突出重点内容;三是补充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相关规定;四是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对部分内容作调整完善;五是与新修订的《公司法》相衔接,调整监事、监事会相关职责,调整股东大会等相关表述。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正式施行。新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工作,对现行证券期货制度规则做了系统梳理,采取集中修改与分散修改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配套规则修改完善工作。现就配套制度规则中拟集中“打包”修改、废止的89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件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5项金融行业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期货经纪合同要素》《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5部分:期货公司逻辑模型》《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布式数字身份技术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产品和投资者编码规范》5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着力做好数据治理和业务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促进数据治理和业务服务领域标准研制,不断夯实科技监管基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来源:金融时报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证监会发布5项金融行业标准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3批指导性案例(国家赔偿专题)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第43批指导性案例,包括“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等7个国家赔偿案例,供各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根据指导性案例,赔偿请求人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已获得国家赔偿,但在残疾赔偿金等给付年限或者期限届满后继续发生相关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必要支出,赔偿请求人就该支出提出新的国家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指导性案例明确,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保管所查封、扣押财物,违法占用与刑事案件无关的赔偿请求人的不动产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赔偿请求人据此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指导性案例明确,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为制止暴力犯罪行为使用武器,并保持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要、合理限度内的,不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行为人以人民警察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为由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指导性案例同时明确,看守所、监狱等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被羁押人、服刑人员发生伤害事件时未及时进行监管处置,与被羁押人、服刑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具有一定关联,属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该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和扩大所起的作用、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合理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和赔偿数额。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3批指导性案例(国家赔偿专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切实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在金融领域的解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两批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今日发布第二批,突出诉调联动,创新“司法+行业”解纷模式,通过探索异地裁调对接机制,搭建分层递进解纷路径,抓好品牌培育、“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实现金融纠纷的前端化解、多元化解。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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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

党中央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工作。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保持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的部署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加强调解工作、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化解欠薪纠纷,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全国各级法院办理的大量案件中选取、发布9个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元解纷、加强协同共治。本批案例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晰裁判规则,妥善化解纠纷;二是区分不同情形,做好统筹保护;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分类有效处置;四是加强协同共治,推动防治结合。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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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第42批共4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这方面的专题指导性案例。

本批案例涉及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聚焦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回应、明确了规则。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侨胞需求和司法实践需要,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此次《意见》发布为契机,最高检还印发了5件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涵盖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文物保护等侨界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审查、检察建议等方式综合履职、保护侨胞权益的新成效。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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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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