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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3.10-2025.03.16)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3-1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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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3.10-20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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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行业动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一、新规速递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完善支持政策。

行动方案明确,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推动冰雪消费,发展入境消费;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延伸汽车消费链条。

在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行动方案聚焦百姓关心的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等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减少百姓后顾之忧。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共27条,就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认定,合同的解释、效力和解除,预付款的返还和赔偿责任、“卷款跑路”的责任,经营者提供其控制证据的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解释》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常见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下的责任主体;三是明确规制“霸王条款”;四是保护消费者依法转让预付卡的权利;五是规定消费者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权利;六是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七是规定当事人赔偿损失责任;八是规定返还预付款的规则;九是规制“卷款跑路”行为;十是明确经营者提交其控制证据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作为配套文件,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对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重大缺陷进行自查并披露。《指引》进一步明确重整计划中的权益调整要求,规定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重整投资人入股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五折,市场参考价按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二十、六十或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均价之一确定;要求重整投资人按是否取得控制权分别锁定三十六个月、十二个月。同时,《指引》明确不得在重整计划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前,提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前期,证监会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反馈情况看,各方总体认可《指引》,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重整计划的披露要求、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董事和高管人员保密责任等,经逐条研究,与《指引》条文有关的主要意见已采纳。后续,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指引》实施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标识办法》提出,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的,应当符合《标识办法》相关要求。

《标识办法》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

《标识办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中央网信办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共五部分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符合经营实际的合规管理制度,促进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合规管理组织,强化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合规管理责任,鼓励平台企业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合规管理人员,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三是明确合规管理职责,细化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四是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平台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合规风险管控清单》,深入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为平台企业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五是加强组织实施,支持平台企业开展合规培训考核,探索建立合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平台企业合规积极性,形成合规经营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指导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持续推动平台企业在合规经营中提升竞争能力,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共同构建平台经济良好生态。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二、行业资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持续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处罚办法》全文共计10章100条,在总结多年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及相关办理流程、优化管辖及协同机制、改进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助于推动金融法治彰显,促进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积极的作为,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以实干实绩兑现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细化措施加快落实,与各种不确定因素抢时间,紧抓快干、靠前发力。同时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做好政策储备,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推出、尽快见效。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善于找到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切入点,不断谋划新的抓手和载体,以点带面提升抓落实的整体效能。要强化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拿出具体方案。要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系统观念,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破题,参与部门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针对快递包装问题对《条例》进行专项修改,有利于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夯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对上游生产企业、商家和下游消费者加强引导规范,推进全链条治理。要完善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综合性支持政策,有效降低包装、回收、清洗、调拨等运营成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2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中介合同(示范文本)》。此举旨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中介合同”的相关规定转化成为消费者、经营者在开展中介服务时“定分止争”的保障,破解中介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切实守护交易安全。

中介服务作为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促成各类交易的同时,也伴随着信息披露不充分、收费标准不透明、服务内容模糊、个人信息泄露、违约责任不清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对原工商总局制定的《居间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全面修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表述,将合同名称变更为《中介合同(示范文本)》。新的示范文本针对中介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条款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的参考范本。

该示范文本包含了中介服务的信息披露要求、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个人信息保护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清晰、具体的合同范本。同时,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对示范文本进行增补、修改和删除。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示范文本为消费者权益构筑起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有效防范了中介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和纠纷。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培训机构单方改变培训地点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黄某诉重庆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计时型预付式消费合同因经营者停业解除的,应按实际未履行期限认定退款金额——白某诉李某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经营者违约导致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优惠方案计算已提供服务的价款——张某诉某健身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经营者不提供证据证明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价款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消费者主张结合案情作出认定——杨某诉某健康管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职业闭店人”以虚假材料注销公司的,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王某诉薛某清算责任纠纷案;

案例六:“职业闭店人”以欺诈为目的诱使消费者充值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郑某顺等诈骗案。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共3个案件,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其中,指导性案例248号“金某等组织卖淫案”明确,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为获得立功情节,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同时,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判认定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有误的,二审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指导性案例249号“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诉德惠市某原种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明确,在债权人持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指导性案例250号“利辛县某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安徽某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某腾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明确,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无效;不损害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有效,但仅对该抵押权人产生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清偿顺位劣后于抵押权的效果,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3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活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2件,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6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盯食品药品等行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涉及的案件领域不仅包括传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还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单用途预付卡”等特殊消费形态。案例聚焦民生领域热点痛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比如以欺诈手段销售保健食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众多老年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美容机构虚假宣传、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等医疗安全隐患。针对预付式消费退费难、外卖餐饮以假充真、快递取件码小票上的虚假商业信息等,检察机关通过研建数据模型、开展专项监督,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督促行业乱象整治,助力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3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涵盖灭火器、柴油、化妆品、化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分别是: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这批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四方面特点:一是突出全链条打击犯罪;二是准确认定涉案产品的性质;三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四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集中阐释民事检察办案贯彻落实“三个善于”、加强调查核实以及做实依法精准监督的实践路径,为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提供指引。

此次发布的案例共5件,分别是“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与张某帻、曹某环、邢某梅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某建设公司与黄某平、张某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冯某慧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袁某松与文某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杨某与成都某医美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抗诉案”。

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常见多发的民间借贷、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覆盖面广、典型性突出、提炼规则鲜明、指导性强,既覆盖了涉企、涉民生司法保障两大领域,又有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在民事法律适用和司法理念引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3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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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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