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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5.06-2025.05.11)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5-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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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5.06-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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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访工作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

行业动态

 

▪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一、新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5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规定了破坏黑土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入罪标准。《解释》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造成耕地毁坏”采用整体认定模式,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入罪门槛。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三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五百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六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一千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加大对粮食安全的保护力度。

二是规定非法开采属于矿产资源的黑土行为的处理。《解释》对实践中非法开采属于矿产资源的黑土的行为,明确可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三是规定严重污染黑土地行为的处理。《解释》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对防治黑土地污染的要求,依据刑法规定明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在黑土地上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黑土地的行为,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四是规定掩饰、隐瞒犯罪行为的处理。为打击非法买卖黑土的行为,《解释》依据刑法规定明确,对明知是盗挖、滥挖等犯罪取得的黑土,而予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妥当定罪量刑。

五是规定了专门性事实问题的处理。针对当前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对有关专门性事实问题认定的实践需求,《解释》规定了可以依据鉴定意见、认定意见、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并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此外,《解释》还规定了竞合适用规则、单位犯罪的处理、数量数额的累计计算、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认定、行刑衔接以及针对耕地之外的黑土实施破坏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访工作办法》

为落实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信访工作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信访工作办法》包括总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附则等六章共5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各级系统和行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压紧压实金融机构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从制度层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更便利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三是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切实解决合理合法诉求,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信访工作办法》发布实施将有利于推进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程序,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更好保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访工作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能,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助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通知》明确了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的总体目标。保量,即保持信贷支持力度。提质,即加强风险管理,指导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质量。稳价,即稳定信贷服务价格,指导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深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降低运营成本。规范与第三方合作,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结构,即优化供给结构,引导加强首贷户发掘和培育,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做好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小微企业法人服务。

《通知》对进一步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级派出机构深化央地协同,强化“四级垂管”效能,推动机制走深走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各环节,加大对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内部资源保障,及时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尽职免责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开发推广适应小微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提升咨询、核保、理赔等服务效率。《通知》还围绕部门协作、信用信息共享、经验做法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推动增强协同发展效能,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生态。

 

发布日期:2025年5月7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重点如下:

一、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有力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二、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更好体现与投资者的“同甘共苦”。

三、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引导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围绕投资者最佳利益,全面优化投资研究、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市场推广等资源配置,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努力给投资者带来更优回报。抓紧出台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管理规定,促进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为投资者提供适配其特点和需求的组合投资服务。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便利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

四、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优化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场内外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促进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强化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充分发挥其体现产品定位、衡量产品业绩的作用,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提升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平衡发展。

五、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管制度,丰富执法手段,将“长牙带刺”落到实处。提升基金公司治理水平,督促大股东、董事会、经营层归位尽责。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提高行业合规水平。提升行业声誉管理能力,唱响经济光明论,充分发挥引导和塑造预期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促进行业持续提升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

 

发布日期:2025年5月7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二是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三是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四是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发布日期:2025年5月7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行业资讯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会议指出,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召开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金融消保和投保制度制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教育以及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同向发力、协同配合,取得较好成效。会议通报了各自监管领域近期出台的金融消保、投保相关制度以及统筹金融消保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研究了近期跨市场、跨领域金融消保问题以及金融教育相关工作安排等。

会议强调,各联络员单位要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判会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领域重大问题、苗头趋势等,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协同性和一致性,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和投保工作整体质效。

 

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证券结算系统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全流程管理,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发展需要,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起草形成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cys@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

 

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2025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制定等立法工作,加强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中国证监会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和市场各方关注,于近日制定了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各项制度文件出台。

纳入中国证监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9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8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1件,立法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已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3件,包括制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提供管理办法》和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规范,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件,包括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3件,包括制定《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信息科技管理办法》。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2件,包括制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已公布);修订《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已公布)。“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规则》;修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5年中国证监会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不动产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的评估工作,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完善;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订工作。

 

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2025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严惩盗挖、滥挖黑土违法犯罪行为。黑土土壤性状好、肥力高、水肥气热协调,不仅是优质的农业生产资料,而且深受苗圃基地、花卉市场欢迎,近年来盗挖、滥挖黑土案件频发。

二是严惩以合法形式掩盖盗挖泥炭土的行为。泥炭土是一种珍贵的黑土资源,也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具有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非法采挖、贩卖泥炭土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还以合法活动为名掩盖盗挖泥炭土犯罪活动之实,试图逃避制裁。

三是严惩污染黑土地的行为。黑土地的形成过程漫长,一旦黑土层遭受污染,“肥地”变“毒地”,有毒物质严重破坏粮食安全,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而且被污染的黑土地极难治理修复,因此对污染黑土地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总结宣传地方法院在应用示范文本中的有益经验和明显成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五个案例充分展现了应用示范文本在保障当事人诉权,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促推提升立案质效,提高先行调解、审理、诉中调解等各环节解纷质效,以及促推类案源头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引导律师代理人应用起诉状示范文本,帮助全面准确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助力批量金融纠纷高效立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充分、全面表达诉求,实现离婚纠纷实质性化解,解“法结”更解“心结”。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为口头起诉的当事人提供“一对一”代写诉状服务,并根据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快速确定争议焦点,实现道交纠纷速调速赔,做实定分止争。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示范文本与要素式审判相结合,推动劳动纠纷公正高效审结,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减轻用工企业诉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不仅促推物业纠纷批量化解,还通过“要素式答辩+整改清单”机制,指导物业公司改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推物业纠纷源头治理。

据悉,示范文本的应用不仅帮助当事人、律师更加便捷、准确表达诉求,也有效促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一些法院物业服务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劳动争议等11类案件调解、审理周期明显缩短。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示范文本,拓展示范文本应用广度和深度,通过科技赋能,让示范文本更好用、更易用,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增强纠纷解决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聚焦外汇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办案规则,依法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本次发布的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等6件案例中,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而产生监管漏洞,从而形成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

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次发布的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梳理、移送案件证据,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同时,当地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共同出台关于惩治金融违法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协作机制的有关意见,充分发挥各方在金融监管、惩治违法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消除追责盲区,确保打击无死角。

该批典型案例也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合法办理外汇业务,自觉抵制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发布日期:2025年5月8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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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主题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5件,分别是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甲村村民小组诉湖南省某县人民政府、某市人民政府山林权属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服甲公司诉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诉讼监督案,邹某某诉四川省某市人社局行政确认诉讼监督案,钱某诉上海市某区某村委会不履行法定职责诉讼监督案。

这些案例涉及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权益保障、山林权属确权、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职业病工伤认定、村民宅基地申请等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其中,既有最高检、省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也有市级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既有法院直接改变原裁判结果的,也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充分体现了行政检察监督纠正错误生效裁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成效。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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