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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6.02-2025.06.08)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6-0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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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6.02-202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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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

▪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军事设施建设条例》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

▪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 司法部 国家档案局印发《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行业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年度报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

▪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海事法院是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为完善对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机制,确定11个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对海事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执行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相关案件中依法向海事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开展法律监督,并对海事审判与检察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等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大连海事法院接受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青岛海事法院接受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南京海事法院接受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宁波海事法院接受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厦门海事法院接受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北海海事法院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海口海事法院接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法律监督;上海海事法院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法律监督;天津海事法院接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法律监督;广州海事法院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法律监督;武汉海事法院接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法律监督。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海事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引进、培养和配备专业人员力量,牵头建立健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相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对海事法院监督案件涉及其他人民检察院辖区的,其他人民检察院要给予支持配合。各海事法院要健全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做好沟通协调,协同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落实调阅案卷等工作规定,形成海事审判、检察工作合力。

 

发布日期:2025年6月8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军事设施建设条例》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事设施建设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聚焦服务备战打仗,适应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和保障模式,科学规范军事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是军事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条例共11章63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围绕理顺建设链、管理链、监督链,重点从军事设施建设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工程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应急建设、安全保密、监督问责等方面,厘清管理权限,优化流程机制,固化实践成果,为提高军事设施建设质量效益和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军事设施建设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修订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新时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纪处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这一党内《规定》,不仅是党内法规落地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管党治党效能的战略之举。

压实主体责任,做到程序执行刚性化;优化协同机制,做到联动格局多元化;强化监督闭环,做到规定执行稳固化;加强教育引导,做到以案促治长效化。

贯彻落实《规定》非一日之功,需以主体责任为基、协同机制为翼、监督闭环为盾、教育深化为魂。各级党组当以“钉钉子精神”抓执行,让《规定》从文本走向实践,以高效能治理护航新时代党的建设。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条例》共8章4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规定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筹协调、标准统一、依法共享、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细化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的职责。

二是优化目录管理。规定政务数据实行统一目录管理,明确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发布以及动态更新等要求。确定政务数据共享属性的分类,禁止擅自增设条件阻碍、影响政务数据共享。

三是细化共享使用要求。规定通过共享获取政务数据能够满足履职需要的,政府部门不得重复收集,明确牵头收集政务数据的政府部门的职责。细化政务数据共享申请、答复的流程及时限要求。明确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校核纠错及共享争议解决处理机制。规定上级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下级政府部门的履职需要,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完整回流相关政务数据。

四是加强平台支撑。规定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要求已建设的政务数据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原则上不新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强调需求部门在使用依法共享政务数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细化政府部门和受托方政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及处理投诉举报要求。提出政务数据共享经费保障和预算管理要求。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司法部 国家档案局印发《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为完善公证档案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和利用公证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对《公证档案管理办法》(1988年3月18日(88)司发公字第062号)进行了修订。

《办法》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依法规范调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公证机构和司法行政机关、档案主管部门、公证协会对公证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满足新时代工作需求。适当扩大公证档案概念范围,推进公证电子档案信息化建设,优化公证档案保管期限,完善公证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对公证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档案服务企业进行档案管理提出要求,助力公证工作发展。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证档案利用规则,规范内部利用的条件和要求,区别不同主体的利用程序和条件;明确公证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的条件等内容,指导公证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4日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司法部 国家档案局印发《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二、行业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年度报告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守正创新,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2024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9万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审结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万件。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审结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5.1万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审结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万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审结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4168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审案件246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96亿元,同比增长87.5%,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坚持规范引领,完善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坚持公正司法,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坚持交流合作,推动完善国际环境法治。

经验值得总结,未来更需努力。新征程上,各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年度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暂行规定》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作出规范,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威慑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暂行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依照《暂行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列入名单满3年将移出名单并解除管理措施。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异议处理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列入名单满1年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移出,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审核期限等。

 

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

为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治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和地方工作等内容。

报告指出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牢牢把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全年办结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对1件拒绝、阻碍调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643件;报请国务院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大力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立案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2件;深化反垄断国际合作,与意大利等4个国家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和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明确重点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iaofeipin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88)。

信封上请注明“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8日。

 

发布日期:2025年6月4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4年,全国海事审判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值此6月8日“世界海洋日”“全国海洋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在化解国际海事纠纷、维护海上航运秩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用“中国速度”和“东方经验”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二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意愿。

 

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4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为全面展示2024年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成效,总结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做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2024年审结的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中,遴选出5件集中反映环境资源审判新发展新举措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案例,作为2024年度典型案例,与《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年度报告同时发布。本次发布的案例主要特点为: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践行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四是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今天是六五环境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落实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工作要求,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更多贡献。

本批发布的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诉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6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海洋资源保护等。

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但近年来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危废问题较频发,严重威胁长三角生态环境安全。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依托办案协作机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全方位追究危废产生者、转移者、处置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形成区域协同发展保护合力。同时,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推动生态环境长效治理。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针对旅行社非法组织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准确适用诉前禁止令保全措施,委托专家评估非法穿越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对整治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行为具有示范意义。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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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腾律师事务所 / SINCE 2013


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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