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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6.09-2025.06.15)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6-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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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6.09-202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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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

▪ 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 司法部 国家档案局印发《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行业动态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等

▪ 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意见强调,要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

意见明确,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

意见强调,要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逐步提高优质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

意见提出,要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以社区为主场景主阵地,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资源统筹整合,推进服务设施复合利用。支持社会体育场地建设,发展功能复合的多用途运动场地,稳步增加体育场地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夜间开放。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中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税收等方面支持家庭发展政策。

意见要求,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生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加强重大民生政策跨部门统筹协调。科学评价民生政策实施效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近期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下称《办案指引》),为依法规范推动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办案指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回应,并吸收借鉴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确立的相关规则。

《办案指引》共21条,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附则四部分,主要对办案类型的选择、立案标准、调查取证的重点内容、中止审查和整改效果跟进、被监督行政机关的确定、诉讼请求的提出等作出规定。

据介绍,《办案指引》针对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种案件类型,围绕“可诉性”基本要素,分专章予以细化规定。对实践中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作了列举式规定。如在行政违法行为条款中,列举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7种情形,对地方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定文物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办案指引》对“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进行了探索性规定。综合考量文物等级、损毁程度、修复难度以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影响等因素认定是否造成“严重损害”;综合考量案涉公益的重要性、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损害结果发生的紧迫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认定是否存在“严重损害风险”。

《办案指引》分别对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中调查取证的重点内容予以规定。文物损害调查主要从文物损害结果、保护修复、价值损失等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并列出各个方面相应的重点调查内容。针对文物损毁程度和对文物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造成的影响等专门性问题,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咨询专家意见等方式,认定公益损害的现实性或危险性、损害类型以及范围、程度等。

在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保护措施通常需要层报审批,且保护工程和资金审批等流程通常需要较长周期。《办案指引》结合办案实践对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中止审查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因资金审批、修缮工程等周期较长,或文物保护需要勘察分析、实验研究等客观原因,一定时间内不能全部整改到位,且行政机关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中止审查并持续跟进监督”。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5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

 

 

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为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7号)要求,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证监会全面总结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实践经验,制定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管理规定》共7章37条,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并要求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三是加强系统接入管理,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的技术系统应具备相关功能并进行测试,明确接入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四是加强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明确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公平分配相关技术资源。五是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应当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期货交易所应当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保障交易所系统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管,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业务规则开展自律管理。七是明确对相关主体的适用安排。

前期,证监会就《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管理规定》的基本思路、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认可。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与《管理规定》相关的主要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后续,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制定出台相关业务细则,做好《管理规定》落地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3日

来源: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6月3日,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40条,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个体工商户独特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结合近年来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在工作职责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个体工商户活跃度测算机制、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

在细化和完善登记规则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在其登记机关辖区以外从事依法需要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应当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在优化登记服务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对接、档案迁移等工作。细化了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应当以其经营者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并明确了具体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等。明确了经营权继承的相关要求和材料规范,为个体工商户传承、打造“百年老店”提供制度支撑。

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规定》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明确个体工商户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规定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二、行业资讯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听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举措。

会议指出,要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会议指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着眼长远,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要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要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多管齐下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会议指出,要加快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要统一修复规则,健全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结果认定等环节标准规范。要打破数据壁垒,尽快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要强化部门协同,在受理办理、更新反馈、异议处理等工作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会议指出,要加强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要更好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支持医药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要加强对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让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等

 

 

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专注主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重点针对近年来期货市场形势和期货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简化了评价流程。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3日

来源: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将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交通运输方面,发布公共汽电车场站划分、空铁旅客联运服务等2项标准,方便公众便捷出行。发布全球首个新能源汽车电耗限值标准,较上一版推荐性标准的要求显著提升,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节能水平提升。发布乘用车制动技术要求标准,回应消费者关切。发布摩托车燃油箱、灯光、图形符号等强制性标准,推动提升摩托车安全水平,促进产品更新换代。

在农业农村方面,发布废旧农业机械回收体系建设规范等13项农业机械国家标准,将推动完善农业机械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助力农业机械高质量和绿色发展。发布动植物检疫4项国家标准,为种子运输、动植物检疫鉴定提供标准支撑。发布肥料、果蔬检验检测、饲料、纤维等6项国家标准,推动相关产业在质量提升、绿色生产、技术创新等领域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在安全生产方面,发布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等7项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应急能力和水平。发布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3项重点消防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指标,助力提升消防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高新技术方面,发布半导体器件、电磁兼容、电子装联技术等国家标准30项,助力实现产品性能与质量跃升。发布轨道交通、遥感卫星等国家标准8项,着力规范交通管理,保证卫星数据向地面传输的效率和质量。发布航空电加温玻璃、光刻用掺钛石英玻璃等4项工业玻璃国家标准,将进一步推动附加值高的玻璃深加工产品应用。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2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办法》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情形,通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新设处罚条款,一一明确了处罚依据,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

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九)回应时代需求,构建完整的人格权规则与制度体系,全面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人格利益。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在案件办理中正确适用法律,加强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的否定和整治,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

在此,发布6个典型案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等规定,加强人格利益司法保障。民法典设立专编对人格权作出规定,不仅保护生命权、身体权等基本人格权利,而且保护信息时代中价值已充分凸显的自然人隐私、声音等人格利益;不仅保护自然人人格权,而且保护法人相应的人格权利。二是聚焦网络、信息技术侵权新形态,引导和规范新兴技术正确运用。AI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领航新兴技术发展的方向,其广泛应用势不可挡。当前,AI技术驱动的产业形态和经营模式不断涌现,该类技术的独特性能以及对民事主体权利的影响,需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兴利除弊,确保新兴技术造福社会。三是统筹人格权保护和网络侵权惩治,拓展技术蓬勃发展清朗空间。人格权侵权案件中,有的不仅侵害了民事主体的个体权利,而且污染网络空间,毒害社会风气,为网络充分运用和技术进一步发展埋下隐患。人民法院对此予以坚决惩治。四是依法追究严重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加强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权案件的裁判和监督,确保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进程中更充分、更及时、更周延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推新兴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迅速地发展和攀升。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2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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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今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我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确定为法律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工作,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被告人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贿赂5.6亿余元,造成所在公司巨额经济损失;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作为某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收受贿赂608万元并侵占公司财物366万元,严重侵害所在互联网企业权益;周某萍挪用资金案,被告人作为某连锁公司经理,挪用公司资金487万元归个人使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是民营企业的“蛀虫”,清除这些“蛀虫”,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昭示民营企业的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样不可侵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张某剑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欺行霸市,强迫多家商户以不合理价格与之交易;廖某茂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通过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导致被害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坚定立场。三是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人民法院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廖某茂合同诈骗案,人民法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追缴犯罪所得并发还被害单位。人民法院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彰显了人民法院决不让犯罪分子从犯罪行为中获利、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企业损失的鲜明态度。

 

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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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6月14日是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参考借鉴,以高质效司法办案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本批次案例包括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五担岗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其中4件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例,都是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突出了“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的鲜明导向,推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案例所涉文物涵盖了古遗址、古建筑、线性文化遗产等多种文物类型,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从文物等级看,既聚焦重点文物的保护,也兼顾低等级文物保护,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驼山石窟,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二野前委旧址。从文物形态看,注重对单体文物、线性文化遗产等一体保护,单体文物如“大夫第——文光牌楼”,线性文化遗产如万里茶道。

本批次案例在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进行监督的同时,更加关注对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比如,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五担岗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是针对文物行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开展监督;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二野前委旧址等行政公益诉讼案,是针对国有文物被属地政府转让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4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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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为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经验成效,揭示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和风险危害,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4件,分别是: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锋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某香等人集资诈骗、洗钱案。

其中,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一起打着“养老金融”旗号,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非法集资的养老诈骗案。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并加强技术辅助证据审查工作,全面提取、审查电子数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一起通过搭建虚假炒汇平台,谎称可代为在平台“开户”开展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非法集资案件。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查清业务违法性和实际经营模式,并补充起诉遗漏犯罪事实。

张某锋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一起通过搭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以合法网络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检察机关全面细致审查深挖涉案财产线索,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刘某香等人集资诈骗、洗钱案是一起谎称进行黄金交易,实际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案件。该案系检察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通过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和监督立案,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

非法集资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非法集资案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以高质效履职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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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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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腾律师事务所 / SINCE 2013


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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