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彰显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聚焦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处和预防,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通报反馈及协作机制,注重以案件办理促推综合治理,做实前端预防,筑牢全面保护,推动形成集预防、惩处与保护于一体的防范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将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指出,应当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惩处力度,教育培训机构、儿童救助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强化投诉举报机制建设,设立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法治副校长信箱、投诉信箱,尽早发现、识别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时处理、移送有关性侵害投诉或者案件线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严惩态势,从严把握非羁押强制措施、缓刑、减刑等适用,形成强大震慑。
《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案机关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排查相关未成年人保护主体、场所是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宾馆、酒店、酒吧、营业性歌舞娱乐等经营场所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履行核实未成年人身份义务,网络平台是否履行网络保护职责,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履行入职查询、是否对面临被侵害风险的未成年人履行管理教育职责等。对发生性侵害违法犯罪的场所,经营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不履行核实询问身份关系的法定义务,或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五部分,十六条。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难题;(二)坚持综合认定,避免客观归罪;(三)坚持严格标准,注重有效惩治;(四)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五)坚持系统治理,强化行刑衔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申领人是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线下申请。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者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者个人收入。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施行《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
《指南》明确了平台收费应遵循的原则,倡导降低平台内经营者负担,强化平台合规自律,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明确平台收费规则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收费服务协议内容、交易规则信息等;规定平台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重复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得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不得利用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增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把握形势,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要锚定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加力提升宏观政策效能,持续攻坚破解难题,下更大力气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更加注重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效。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更加周密细致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会议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31日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内容,提出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年)》
7月30日,《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在京召开。《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部署,系统总结我国信息化发展成就,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阐明下一步重点任务,为推进我国信息化发展凝聚理念共识、提供指引参考。
《报告》提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网信领域改革、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关键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25年全国两会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信息化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自立自强,加快推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和产业生态发展;二是坚持驱动引领,加快推动信息化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坚持为民惠民,加快推动信息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快优化完善信息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五是坚持全球视野,加快推进多层次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涵盖企业混同用工、竞业限制纠纷等热点问题,直观诠释了《解释二》确立的相关规则,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适用。
案例一:转承包建设工程的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承包人负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某建筑公司与张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例二:关联企业混同用工,人民法院可根据劳动者主张并结合案情认定劳动关系——王某与某数字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冉某与某宾馆、某农旅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四:劳动者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应与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范围相适应——某甲医药公司与郑某竞业限制纠纷案
案例五:劳动者违反在职竞业限制义务约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黄某与某纺织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案例六: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朱某与某保安公司劳动争议案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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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通过商会调解化解涉企纠纷,进一步释放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纷效能,近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从多元解纷案例库中择优选取,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推动形成“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新格局,以诉调对接合力推动实质解纷。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随着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涉企纠纷数量增多、类型更加多样,纠纷的复杂性、关联性日益增强。面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会同工商联,坚决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要求,担当作为、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形成“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新格局,高效、便捷、低成本、不伤和气地化解涉企纠纷。二是发挥“商人纠纷商会解”特色优势,化解涉企纠纷实现“最优解”。商会熟悉企业、熟知行业,调解企业纠纷具有天然优势,通过适用法律法规,遵循商事规则、商事惯例,发挥行业专家、企业家优势,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涉企纠纷解决在企业和商会内部,既减轻了企业诉累、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商业合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以调解促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主动预防化解涉企纠纷。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在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集中的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纠纷处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一方面,商会参与纠纷源头治理。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普法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主动对企业、行业纠纷进行排查、监测和预警,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守法诚信、合规经营,从源头上减少类案纠纷发生,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商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商会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合共赢等理念纳入商会章程,督促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生效裁决或调解协议,起到维护经济秩序、化解市场风险、加强行业自律、修复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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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12件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在地域上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在审理层级上含括了从基层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各级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集中展示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生动实践。案例以鲜活的场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民营经济人士的信心,引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把党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工作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某工程公司、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再审维持无罪案”“韩某某集资诈骗涉案财产处置再审部分改判解封案”,强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物与合法财产。“某终端公司与江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认定,网络测评人发布虚假测评信息侵犯企业名誉权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二是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某公司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某医院以其需支付货款的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未按期付款、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判令某医院给付民企某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某电缆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朱某龙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背靠背”条款无效,依法保障中小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保护科研人员创新,鼓励民企“出海”。通过当庭促成“某医疗科技公司与某生物科技公司及胡某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及关联诉讼纠纷的一揽子化解,为归国科研人员安心创业、发展创新型民企营造良好环境。“西班牙某公司与浙江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准确适用国际规则,为民企“出海”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引导规范经营,实现健康发展。“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法惩治互联网大厂员工的“小权力、大腐败”行为,在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起到良好的规范引领作用。“某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案”立足民营企业发展特点、困境成因以及司法需求,探索使用出资人权益保留规则,实现企业和企业主个人债务一体化解,同时全面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破解公司治理僵局,重新激发企业家创新潜力,促推企业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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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四)》暨2024年度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制度,发挥较高层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防止地方保护的职能作用”重大改革部署,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规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提升各级法院适用提级管辖制度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积极性,现公布4起法律适用准确、裁判导向适当、示范意义突出的提级管辖典型案例,编写形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四)》。该批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对于相关领域易发多发、批量化同类案件,将具有代表性的个案提级管辖,有效形成示范性裁判,推动类型化纠纷统一、高效、妥善化解。
二是明确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对于辖区内新类型案件,通过上级法院提级管辖,明确裁判思路和标准,发挥首案示范效应,为下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规则指引。
三是依法有效防止地方保护。对于部分涉及地方利益、风俗习惯的案件,通过上级法院提级管辖,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司法权威,切实防止地方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准确适用国际条约落实平等保护。对于部分涉及国际条约的涉外民商事案件,通过较高层级法院提级管辖,确保国际条约准确适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规范适用提级管辖制度,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加强提级管辖案件的转化和推广,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和指导功能,确保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9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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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公布7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惩治帮信等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态度和决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依法从严惩处组织性、职业性帮信犯罪;二是依法打击新型帮信等犯罪;三是全方位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四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下一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惩治帮信及相关犯罪,持续强化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8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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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四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四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推动各地进一步深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
本批案例呈现三个特点:其一,聚焦涉罪未成年人监护教育。6起案例均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监护缺位、管教失当等问题,家庭教育指导精准介入,从根源上化解未成年人教养困境,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其二,突出案件办理质效。案例所涉28名未成年人,经过指导帮助,家庭监护状况明显改善,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帮教工作成效明显,多数实现就业,顺利融入社会,部分回归学校或考入大专院校继续学习。其三,注重创新经验推广。在确保个案指导效果的基础上,本批案例着重探索制度创新,通过总结优秀实践经验,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促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提升。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8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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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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