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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8.04-2025.08.10)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8-1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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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5.08.04-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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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 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行业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就《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 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

2025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致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统一适用,从总体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依法平等保护增强信心。既多措并举,保证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又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解决账款拖欠问题,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引导规范经营夯实基础。通过颁布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调研指导、案件审理等方式,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等犯罪行为,引导民营经济组织规范内部治理、诚信合法经营,规范用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安全“出海”。三是以严格公正司法稳定预期。要求依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四是以善意文明司法激发活力。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优化诉讼服务,降低民营经济组织解纷脱困成本。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整治不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涉外审判效能、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供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意见》提出,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意见》要求,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1、关键技术攻关 金融给“长钱”: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等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银行要提供中长期融资;突破核心技术的企业,上市、发债、并购重组可走“绿色通道”;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等“三首”产品推广,可获更多金融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 资本要“有耐心”: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千帆百舸”上市培育,优化硬科技属性评价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创业投资可通过直投、服务换股等模式投资在孵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有信贷、财务顾问等一揽子服务。

3、传统产业升级 融资渠道“多起来”:银行加大对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信贷支持;企业可通过融资租赁更新智能装备、环保设备,相关债权能证券化;上市公司可借整体上市、定向增发等实现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4、新兴未来产业 资金要“跟得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可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政府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重点布局未来制造、未来能源等未来产业;“创新积分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让科技企业融资更易。

5、中小企业融资 要破“担保依赖”:金融机构可基于“数据信用”“物的信用”,提供应收账款、订单、仓单融资服务;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不依赖核心企业信用也能贷到款;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设,首贷户征信更便利。

 

6、绿色转型 金融工具“用对路”:高碳行业符合绿色低碳技改的项目,银行要支持(先立后破,不搞“一刀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向环保、节能、低碳领域倾斜,助力绿色工厂升级;建立专门金融标准体系,加大转型资金支持。

 

7、数字融合 服务要“智能化”: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建,可获中长期贷款,还能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找钱;银行建数字化产业平台,实现融资、结算“一站式”服务;大数据、AI技术简化手续,提升对中小企业服务效率。

 

8、风险防控 底线要“守得住”:金融机构要监控资金用途,防套取挪用,同时防止“内卷式”竞争;产业和金融风险联合研判,高风险信息及时共享;制造业不良贷款可通过重组、核销等依法处置。

 

 

 

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近日,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明确规定。《指导意见》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总结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从总体要求、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做深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效能、强化涉企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凝聚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合力七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举措,为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作出明确指引。

 

 

 

 

二、行业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市场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本批标准发布后将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绿色低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市场流通方面,发布电子商务、商品条码、知识管理等29项国家标准,助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流通与贸易。发布物流托盘、物流园区统计、水产品冷链物流、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等9项物流国家标准,助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发布企业信用数据项、信用档案、信息采集等3项国家标准,为提升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效能、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提供支撑。

在节能环保方面,发布甲醛能耗、太阳能热水器能效、洗碗机能效水效等5项国家标准,促进节能降碳。发布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要求、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13项国家标准,助力交通安全和绿色发展。发布家用电器数字化仿真试验、电坐便器便座抗菌除菌要求、房间空调器碳足迹等5项国家标准,推动家用电器产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安全生产方面,发布可燃粉尘工艺系统防爆技术规范、铝电解安全生产、铜及铜合金熔铸安全设计与生产、镁合金压铸安全生产规范4项国家标准,明确粉尘工艺系统涉及安全防爆技术要求,提升有色金属冶炼加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更新升级泡沫灭火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水枪等9项国家标准,助力提升消防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发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规范消防安全检查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农业生产、高端装备、先进制造等方面的标准。

 

发布日期:2025年8月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

一是确定各级管理事权。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突出总部管理责任。细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要求,要求总部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及配送中心、门店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发布日期:2025年8月5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就《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指南》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共七章24条。主要内容如下:明确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提出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明确实施效力。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发布日期:2025年8月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就《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涉外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第二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涉及新加坡、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瑞士、马绍尔群岛、科特迪瓦、智利等8个国家当事人,彰显了中国法院深刻把握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代要求,积极推动涉外商事海事纠纷高效、和谐、实质性化解,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具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调和促稳保障各方共赢,护航海洋经济行稳致远;二、外籍当事人高度信任,东方经验在“多国多港”熠熠生辉;三、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奏响“和合共赢”时代和音;

人民法院持续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质效,通过调解化解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的跨国商事海事纠纷,有效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中华传统“和合共生、美美与共”的东方智慧漂洋过海,逐步将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发布日期:2025年8月7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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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配合新闻媒体对医保骗保案件进行采访,曝光“回流药”黑色产业链等,形成广泛热烈的宣传声势和积极正面的舆论反响。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医保骗保犯罪案件中,选编了4件典型案例,聚焦依法严惩,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治理医保骗保犯罪的决心、举措和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打击整治医保骗保犯罪工作,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日期:2025年8月5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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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发布“刘某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等10件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涵盖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等多个条线,既有检察机关针对一审判决进行监督的二审抗诉案件,也有针对已生效裁判开展监督的再审抗诉案件,还有体现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件开展接续监督的二审、再审抗诉案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证据审查判断和量刑适用等疑难复杂问题。证据采信错误是刑事抗诉的主要理由之一。据统计,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6530件,其中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有新的证据为抗诉理由的案件约占全部刑事抗诉案件的35%。这批典型案例中,有4个案件涉及证据审查判断问题。

 

发布日期:2025年8月9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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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日,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同时联合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反映了各地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为各地行政复议机构、涉企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联继续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高质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提供了示范指引。

 

 

发布日期:2025年8月7日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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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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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腾律师事务所 / SINCE 2013


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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