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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6.01.19-2026.01.25)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6-01-2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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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6.01.19-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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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 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

行业动态

 

▪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促消费举措等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典型案例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三批)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新业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12日对外发布,明确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财政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监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或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网络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账号注册管理,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设置专门标签,并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

《通知》强调,网络平台要规范招聘信息格式标准,发布招聘信息应真实、合法,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要强化对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

为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办法共二十六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主体和渠道。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定职责,依法公开慈善信托相关信息,并对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进行监督。

办法要求,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同一慈善信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受托人时,由承担主要受托管理责任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要求在信托文件中予以明确。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在国务院民政部门建立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受托人在其他渠道公布的信息,应当与其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信息一致。

在细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办法按照慈善信托设立、变更、重新备案、终止等环节,细化了民政部门和受托人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等规定;要求受托人将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重大情形和关联交易情况向社会公开;明确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需要公开的监管信息,使各主体公开的信息形成“程序上相互衔接、内容上相互补充”的完整体系,以便社会公众全面及时了解慈善信托运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来源:中国社会报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强调到2035年,示范区创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全国形成市场环境公平有序、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的网络市场治理体系。将“促进数实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增加为示范区创建任务。二是优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将创建活动周期调整为不低于3年。明确创建对象未通过评估认定的,可以再次申请评估或者创建。三是明确示范区创建职责分工。厘清创建对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总局在示范区创建中的职责。

 

二、行业资讯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促进衍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是明确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以及参与衍生品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三是明确衍生品合约的开发条件及程序。四是明确各类衍生品合约的基本交易规则。五是明确履约保障制度。六是明确交易者适当性标准。七是加强衍生品监测监控与跨市场监管。八是明确衍生品交易禁止性与限制性要求。九是加强衍生品经营机构监管。十是加强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结算机构、衍生品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十一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6日

来源: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

1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2025年工作,统筹安排2026年重点任务。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靠前谋划,扎实推动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着力处置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牢牢守住不“爆雷”底线。二是严密防范化解相关领域风险。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严防严打严处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切实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做好统筹规划,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合理优化机构布局。深入整治无序竞争,持续规范行业秩序。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专注主业、错位发展。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四是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聚焦实质风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强化“五大监管”,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做实分类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金监工程”设计和建设。扎实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有效发挥“四级垂管”整体效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五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质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强化促消费、扩投资的金融供给,高效服务扩大内需战略。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培育耐心资本,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应急救灾、养老健康、乡村全面振兴等民生领域金融支持。更好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优化新就业群体金融服务,着力促进稳企业稳就业。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促消费举措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促消费举措,部署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充分释放各项政策集成效应,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有效增强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竞相涌现,增加优质服务供给,解决好信用、标准、安全管理等问题,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要完善促消费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好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加快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持续提升、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联动升级,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会议指出,要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紧盯重点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责任,统筹安排、尽快下达用于支持清欠的专项债券额度,更大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健全清欠长效机制,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要扎扎实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好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欠薪单位责任,综合运用监测预警、督查考核、信用惩戒等措施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救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决定,对《城市绿化条例》等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等2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促消费举措等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新兴领域、交通运输和绿色低碳、安全生产、百姓生活等方面,本批标准发布后将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新兴领域方面,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4项国家标准,数字化供应链4项国家标准,智能工厂安全一体化5项国家标准等。在交通运输和绿色低碳方面,发布铁路货物运输、智能运输、航空服务等23项国家标准,多式联运服务质量测评、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等3项物流国家标准,二氧化碳捕集、绿色工厂评价、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17项国家标准等。在安全生产方面,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超细干粉灭火剂等4项消防安全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在百姓生活方面,发布养老机构服务3项国家标准,规范护理行为,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中医眼保健通用技术要求等5项中医药国家标准等。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政务服务、风能发电系统、水利节水、农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三、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三批)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现将第三批8个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本批案例涵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省(自治区),涉及执法模式创新、审批服务优化、权益保障强化等多个维度,集中展现了各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中“问需于企、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一是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综合效能;二是优化指导服务供给,破解企业发展困境;三是协同精准施策,护航企业发展秩序;四是聚焦群众身边事,探索执法服务新模式。

此次发布的案例生动表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过程,就是不断贴近企业需求、优化政府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的过程。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指导各地以典型案例为引领,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革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完善,将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3日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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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新业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新就业形态,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群体规模持续扩大,成为稳增长、稳就业的重要力量。通过梳理近年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及辖区法院依法审理的该类型案例,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行为指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有力司法参考。

案例一:新业态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结合用工管理案例与劳动从属性综合判断;

案例二:网络主播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案例三:竞业限制主体认定应以"接触商业秘密"为核心标准;

案例四:形式业务分包不能掩盖实质劳动关系;

案例五:穿透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的"面纱"识别真实用工主体;

案例六:外卖骑手自主接单的高度自由性或将否定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8日

来源:上海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看详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新业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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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腾律师事务所 / SINCE 2013


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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