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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3.25-2024.3.31)

  • 分类:行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4-04-0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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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法律资讯(2024.3.25-202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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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位看官,欢迎走进《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为汉腾律师事务所定期汇编专栏,旨在为客户及律师同行收集新法新规、行业动态、指导案例、裁判规则等内容并提炼关注重点,助您轻松了解行业最新消息,并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和指引。

 

 

 

新规速递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行业动态

▪ 十部门联合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

▪ 司法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网络侵权类典型案例及《北京四中院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

▪ 北京法院发布信用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一、新规速递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基础设施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及《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不断夯实计量基础性制度,切实有效降低新技术适配成本,积极应对数字化转型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计量保障。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流程工作要求。对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各环节进行优化整合,确保新型计量技术规范及时制定并有效实施。二是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和范围。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统一修改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并将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部纳入规制范围,打破传统壁垒,实现统一管理。三是推动国内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协同发展。首次明确要求将世界各行业领域广泛采用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纳入计量技术规范,提高测量结果可比性,有效降低国际交流与互认成本及产品服务技术适配成本。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四是增强计量技术规范制度供给。规章不再统一规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涉及的公文、表格样式,改由相关文件根据现实技术需求作出具体要求并及时调整。明确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且实施效果良好的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可以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审定后,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批准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修订出台《办法》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改革创新计量技术规范管理模式,巩固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发展的计量技术基础设施,为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计量技术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5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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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行业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现正式发布,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共计四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定义,实施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二是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求,进一步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明确人员责任认定应当考量的因素,处罚多名责任人员时,应当区分责任主次。三是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认定、计算方式等。四是明确适用《办法》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适用。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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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适用于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中,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全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适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两个指引供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时参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适用于所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但涉新就业形态商事纠纷不适用该指南。指南既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时参考,也供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平台企业等改进和优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时参考。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5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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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资讯

 

 

 

十部门联合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

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把维权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据悉,活动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关爱帮扶,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针对性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守住妇女权益保障底线。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重点关注两地分居、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家庭,及时掌握动向,跟进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事件。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聚焦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促进全链条防治家庭暴力。

同时,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环境。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重点关注离婚、丧偶等群体和户无男性等家庭,依法解决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两头空”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将妇女权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7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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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做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采取硬实措施解决均等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做精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仲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专业能力建设,推进仲裁法、律师法等修订,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要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需求,加强高品质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要做大做强公益法律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更强合力。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7日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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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杨某昌行贿案,被告人为谋求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被告人行贿2000余万元,系巨额行贿,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彰显了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的鲜明态度。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精准有效惩治。李某行贿、诈骗案,被告人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胡某亭行贿案,被告人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宋某毅行贿、受贿案,被告人为职务提拔而行贿;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为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而行贿,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纠正了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高某梅行贿案追缴了1亿余元犯罪所得,张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明确了二审可以增加追缴犯罪所得判项,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立场。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8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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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网络侵权类典型案例及《北京四中院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

2024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包含上述案件在内的十个网络侵权类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发布了《北京四中院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对该院在网络侵权类案件司法审判中发现的网络侵权行为趋势特点进行了总结分析。

据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北京四中院集中审理北京市范围内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的上诉案件。近三年来,进入二审的相关网络侵权类案件超过1600件,主要以网络侵犯名誉权为主,同时涉及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一般人格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益,部分消费和服务类案件涉及网络账号、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类侵权纠纷以及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李迎新表示,在四中院审理的所有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络言论类侵权占比最高,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微博、微信、短视频、贴吧、问答型知识平台上,因网络言论随意性强、公开范围广,本身易引发冲突,且纠纷内容易快速扩散,进而导致事态扩大、矛盾升级、激化各方对立情绪,矛盾化解难度较大。李迎新还提到,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的网络侵权案件频发,以校园言论侵权、网络交友问答类言论侵权、网络游戏言论侵权、个人信息类侵权等为主,受害人虽然通过诉讼得到了合理补偿,但由侵权行为引发的连锁反应往往会给受害人甚至加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部分甚至导致学业中断、精神抑郁,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类似现象应引起家长、学校、社会的重视。

四中院还通报了“微信群管理员踢人”“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出借自媒体账号要为实际使用人言论负责“等十个案例。相关案例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舆论监督行为的言论边界,对于歪曲原文原意、强行嫁接事实与结论的转载、转引行为,依法认定属于网络侵权行为。同时,案例体现了法院对于网络平台应尽到审慎监管义务的裁判观点,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承担平台责任,合理强化事前审核能力、“通知—必要措施”职责、披露义务等,并且不得非法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以全面减少涉网络平台侵权行为的产生。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8日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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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发布信用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法院近五年审结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冒用型案件居多,犯罪行为手段多样一审案件中,78起案件系“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案件数占比高达76.5%。冒用型案件最常见犯罪手段系“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行为人往往以企业或个人名义,编造“帮助办理贷款”“提升信用卡额度”“信用卡办理”等事由,诱骗持卡人交付信用卡或信用卡信息资料,将卡内资金据为私用。行为人获取他人信息资料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在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行为人利用嗅探设备获取了17名被害人的手机号、验证码、银行卡等信息,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冒用被害人的银行卡进行消费,共计人民币21.3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是犯罪行为人的前科问题突出,累犯比例相对较高。信用卡诈骗一审案件中,20名被告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数占比将近1/5,其中涉财产犯罪人数14人;有累犯情节6人,均依法从重处罚。另发现,有6人系多次犯罪(受过两次及以上刑事处罚),在财产犯罪的轻罪案件中,罪犯刑罚执行期限较短,刑满释放后无固定工作和正常收入,无法或者难以融入社会,容易重蹈覆辙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三是从刑罚结果看,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半为轻罪案件。近五年审结的案件中,近七成案件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被告人认罪认罚率85.32%,33起案件被告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约六成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数额一般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偶发案件也占具一定比例,10起案件案发原因系持卡人不慎将信用卡遗失在ATM机,被告人拾得并冒用实施犯罪。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平均值在人民币1-2万元之间,9起案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四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较少,但涉案金额相对较高。近五年共审结恶意透支型案件11件,其中2020年7件,2021年3件,2023年1件,涉案金额平均值在15万元以上,7起案件金额超过10万元,最高达51万元。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法院审理案件时,会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对持卡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作出判断。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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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责任编辑:李雅婷

AI算法提供:Midjournay

 

 

 

 

 

北京汉腾律师事务所 SINCE 2013


汉腾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圈,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综合法律业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银行与金融等众多基础法律业务领域,同时精专于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特色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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